內蒙古地質勘查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隸屬于內蒙古地質礦產(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是一家致力于地質科研、地質勘查、礦業(yè)開發(fā)、生態(tài)修復等產業(yè)板塊,技術力量雄厚、設備齊全、擁有多項資質,探、采、選一體化的綜合性現(xiàn)代化國有企業(yè)。
公司堅持“勘查開發(fā)一體化”發(fā)展戰(zhàn)略,以“地質勘查為先導,礦業(yè)開發(fā)為支柱,水工環(huán)領域為開拓方向”秉承“忠誠、敬業(yè)、拼搏、創(chuàng)新”的企業(yè)精神。服務領域已由原來的礦產勘查、水工環(huán)勘查等傳統(tǒng)產業(yè),拓展到地災治理設計、勘查、施工、評估,綠色礦山評價,旅游地質,土地質量調查及修復等地質延伸領域。
因生產經營需要,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專業(yè)及人數(shù)
經濟類專業(yè)1人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法規(guī);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操守,自覺遵守招聘單位各項制度規(guī)定,有責任心,愛崗敬業(yè),吃苦耐勞,服從分配;
(三)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5年以上工作經驗,取得會計初級資格證書,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能力素質;
(四)年齡35歲以下(1988年以后出生);
(五)身心健康,無殘疾;
(六)具備擬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xiàn)役軍人;
2.在讀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
3.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
5.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yǎng)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曾受過刑事或治安處罰的;
7.曾受過黨政紀律處分的;
8.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9.曾在其他單位因違規(guī)違紀被開除、辭退、解聘,或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0.曾被收容教養(yǎng)、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11.在各級招考或招聘中被認定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12.其它不適合從事我公司工作的情形。
(八)各崗位詳細招聘條件見《招聘崗位表》(見附件1)。
三、招聘辦法
(一)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統(tǒng)一時間、電子郵箱報名方式進行。報名者只允許填報一個崗位,多報取消資格。
1.報名時間:2023年11月22日到2023年11月28日。 逾期報名不再受理。
凡符合招聘資格條件崗位要求的有意向求職人員,請登錄內蒙古地質礦產(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官網、(yiliaojn.cn)和內蒙古地質勘查有限責任公司官網(www.nmgdk.cn)查看公告,具體報名詳情請登錄內蒙古地質勘查有限責任公司官網(www.nmgdk.cn),對照招聘崗位條件,下載填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并與本人學歷查詢結果 (自行在學信網上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帶二維碼且在有效期內)一同發(fā)送至指定報名郵箱:475027875@qq.com,所填內容信息要真實準確,如因信息填寫不實而影響招聘的,一切責任由求職者本人自負。
2.資格初審截止時間:2023年11月29日17:00。
地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將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審查合格后方可參加考試。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報名及錄取資格。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1.筆試開考比例(暫定應聘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之比)為4∶1。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最低不可低于3∶1。降低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則取消開考。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由地勘公司研究確定。
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專業(yè)知識》,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60分鐘;
筆試時間:2023年11月30日;
筆試地點:內蒙古呼和浩特市賽罕區(qū)騰飛南路40號,內蒙古地質勘查有限責任公司6樓會議室。
2.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和面試的有關要求,提前7天在地勘公司網站上公告。
3.面試采取現(xiàn)場答辯的方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由考官現(xiàn)場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員在同一考官小組進行面試并使用同一套試題。
面試時間:2023年12月8日;
面試地點:內蒙古地質勘查有限責任公司6樓會議室;
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shù)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shù)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合格成績60分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三)體檢與考察
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成績排名和該崗位招聘計劃,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員。
1、體檢
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應在面試通過后一周內完成。對于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資格。
2、考察
用人單位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屎驼衅笉徫坏囊螅扇《喾N形式對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等現(xiàn)實表現(xiàn)進行考察。并對考察對象進行資格復審。
對考察、體檢不合格人員或其他因素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試成績依次等額進行遞補。
(四)公示
在內蒙古地質勘查有限責任公司官網上公布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進入試用期;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報到
擬錄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六)聘用
擬錄用人員試用期根據(jù)合同期限長短確定,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用工形式和薪酬待遇
受聘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工資標準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
五、其他有關說明
(一)聘用人員必須服從招聘單位的統(tǒng)一分配,不服從分配者取消聘用資格。
(二)應聘人員應對所填寫的內容和提供相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在考錄過程中凡發(fā)現(xiàn)有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名條件的,隨時取消聘用資格,由此導致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應聘者的個人信息及資料僅用于此次招聘、不公開、不退還。
(三)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應及時關注內蒙古地質勘查有限責任公司官網了解最新情況,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應聘人員聯(lián)系方式務必準確并保持通訊暢通。
(四)本公告由內蒙古地質勘查有限責任公司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471-6232718
監(jiān)督電話:0471-6232788
(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2023年11月22日